2月14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数据局、中央网信办、交通运输部、海关总署、国家铁路局、中国民航局、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对外发布《关于开展物流数据开放互联试点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。试点工作自通知印发之日起算,为期一年。2025年2月底前,各试点地区选择重点任务,形成试点实施方案。2025年12月底前,完成试点建设,以成效显著的试点项目为基础,形成物流数据开放互联落地实施的模式。
《通知》提出,聚焦物流行业发展突出问题,破除“信息孤岛”“数据烟囱”,打通政府部门、相关企业及港口、公路、铁路、航空等业务系统数据,创新物流数据交互模式和解决方案,打造一批有代表性的示范项目,探索建立公益性和市场化有机结合的多层次物流数据开放互联机制,建立健全物流数据分类及交换应用标准规范,形成物流公共数据共享开放清单,在全国范围推广应用,促进物流资源优化配置,推动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。
《通知》以覆盖东中西部典型区域、兼顾超特大型城市为原则,选取16个城市开展物流数据开放互联试点工作。16个城市分别为:天津、唐山、宁波、金华、合肥、临沂、郑州、洛阳、武汉、宜昌、广州、海口、重庆、成都、乌鲁木齐、霍尔果斯。
中国移动(600941)通信联合会区块链与数据要素专业委员会主任陈晓华在接受《证券日报》记者采访时表示,此次试点工作是推动物流行业数字化转型和降本增效的重要举措。从行业角度来看,这将打破“信息孤岛”和“数据烟囱”,实现物流、制造业、商贸业等多领域数据的互联互通,不仅有助于优化物流资源配置,还能提升供应链效率,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。另外,这也进一步传递出国家对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的重视,强调公益性和市场化相结合的多层次数据开放机制,为数据要素在物流领域的应用提供新的思路。
从内容上看,试点工作明确了四个主要任务:一是多式联运数据开放互联。推进单证可信流转、货物全程追溯和物流数据标准化,围绕多式联运“一单制”“一箱制”服务模式,打通海关、港口、铁路、公路、水运、航空、货代、车队等多域数据,依托物流枢纽运营主体、物流骨干企业、多式联运信息服务商等多元化主体,结合地方实际,探索多式联运数据市场化开放互联和运营模式。
二是制造业、商贸业与物流业数据融合应用。推进供应链上下游数据交换和融通应用,打通制造业、商贸业等货主企业与政府部门、物流企业、铁路企业、港口企业、航运企业、航空企业、货代企业等业务系统数据,突破供应链上各参与方的信息共享瓶颈,实现物流信息系统无缝对接和物流全程追踪。
三是国际物流数据综合服务。探索跨境数据融合应用的实施路径,围绕中欧班列、陆海新通道等国际物流大通道,打通枢纽节点(港口/陆港/口岸)、海关、海事、货代、铁路企业、船公司、班列公司、机场公司、全球航运业务网络等业务系统数据,推动国际物流全程追踪和降本增效。
四是国家物流枢纽间数据互联共享。试点推进国家物流枢纽、国家综合货运枢纽间数据互联互通和共享使用,重点围绕航空、铁路等通道服务业务,推进服务产品信息、方位信息、场站能力信息等多维数据联通,实现枢纽间业务协同、规则联动、运行协作,发挥物流枢纽互联成网的规模效应,推动跨区域物流、制造、商贸等产业联动,促进跨境物流通关效率明显提升、全程物流成本显著降低。
“总的来看,此次《通知》最大亮点在于其系统性和协同性。”在陈晓华看来炒股十倍杠杆,一方面,试点任务覆盖多式联运、制造业与物流业融合、国际物流等多个关键领域,体现了全面性和前瞻性。另一方面,试点涉及多个部门和地区的协同配合,强调限期实施和成效评估,确保试点工作能够真正落地见效。